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
学校主页
English
首页
学院概况
学院动态
学科动态
党建之窗
人才培养
学生工作
实验平台
教工之家
校友工作
文件下载
中外合作办学
学院动态
学院通知
学院动态
首页
>>
学院动态
>> 正文
关于补发部分新进、提职教职工住房补贴的通知
来源:生命学院 作者:信网中心 日期:2015-11-05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申报2015年住房补贴预算(2014年7月申报)时,对以下人员应补发的住房补贴进行了申报:
1、2013年7月—2014年6月之间报到且未发放住房补贴的教职工应补发金额;
2、2013年7月—2014年6月之间提职教职工应补发金额。
现教育部资金已拨付到位,在2015年11月工资中,以上两类人员应补发的住房补贴已发放。
注:11月工资中住房补贴一项由两部分金额构成,一是应发11月月补贴金额,二是应补发的金额.
请各单位周知本单位教职员工。
咨询电话:66367631
资产管理处
二○一五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