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对开展 2022 年学校二级单位、教职工及博士后年度工作考核通知如下。
1. 教学科研单位考核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本通知“附件一”《关于开展2022年教学科研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的安排》开展考核工作。
请各职能部门和业务直属单位按照本通知“附件二”《关于开展2022 年学校职能部门和业务直属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的安排》开展考核工作。
请各虚体机构的挂靠单位、相关部门按照本通知“附件三”《关于开展 2022 年虚体机构年度工作考核的安排》开展考核工作。
1. 请各二级单位按照本通知“附件四”《关于开展 2022 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的安排》、“附件五”《关于开展 2022 年专职科研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的安排》、“附件六”《关于开展 2022 年社会聘用员工年度工作考核的安排》开展各类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2. 请相关教学科研单位按照本通知“附件七”《关于开展 2022 年全职博士后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的安排》开展全职博士后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特此通知。
一、关于开展 2022 年教学科研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的安排
二、关于开展 2022 年学校职能部门和业务直属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的安排
三、关于开展 2022 年虚体机构年度工作考核的安排
四、关于开展 2022 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的安排
五、关于开展 2022 年专职科研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的安排
六、关于开展 2022 年社会聘用员工年度工作考核的安排
七、关于开展 2022 年全职博士后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的安排
人事处
2022 年 12 月 9 日